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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承諾

政治實踐,最初是備受尊敬的使命,然而,當缺乏自發性和道德約束,人追求和行使的權力的目的便成了人們自用、濫用和私用的工具。這也讓政策蠻橫無理、公家機關聲名狼藉也損害大眾利益。

為此,我們以最高標準的專業原則發誓:

在行使議員職責時,我會:

  • 良心行事;
  • 聽取民意;
  • 尊重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尊嚴;
  • 避免從競爭對手的失敗來中獲利;
  • 以我的理念行事,讓社區獲得信任和尊重。

行使權力時,我會:

  • 實踐民主政府的理念,並代表全體選民爭取利益;
  • 遵守憲法的內容和精神,維護法治;
  • 以民為本,將公共利益置於任何個人、小團體或黨派利益之上;
  • 為自己應盡責任負責;
  • 秉持品德高尚、嚴肅謹慎的態度行使公職特權和履行應盡義務。

來源:St James Ethics Centre,原名為Politicians’ Pledge。